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0 号文同意注册,东风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8 月 1 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447,276,315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为 134,182,894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9.59 元,截至本次配股发行认购缴款
结束日(2023 年 8 月 8 日),本次配股认购股份数量合计 131,067,214 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56,934,582.26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842,893.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51,091,688.6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8 月 10 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配
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3WHAS1B0346),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增加东风(武汉)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东风(武
汉)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风(武汉)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电驱动”)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拟存储金额 募投项目
(元)
新能源动力
武汉电驱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201014501850750 56,047,000.00 总成及核心
动 司上海分行 部件制造能
力提升项目
三、《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公司为“甲方一”,武汉电驱动为“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甲方”,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为“乙方”,中信证券为“丙
方”。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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