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 象屿 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中行权期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47,920份。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之授予、登记和已实施的解禁、回购注销等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具体情况可见本公告附件。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0 年激励计划》”)之“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中“行权安排”的规定: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2 日。
截至目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拟注销该行权期内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847,920 份。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
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2020 年激励计划中因行权期届满,需注销该行权期内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847,920 份,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期权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依据、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0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