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四川省成都市东御街 18 号百扬大厦 1 栋 11 楼邮编:610000
11th floor, building 1, Baiyang building, No. 18, Dongyu street, Chengdu, Sichuan
电话/TEL:(028)87747485 传真/FAX:(028)86512848
网址/WEBSITE:www.kangdacdlawyers.com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 于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剩余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成都)法意字[2025]第 0010 号
二〇二五年一月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广州 GUANGZHOU 深圳 SHENZHEN 海口 HAIKOU 西安 XI’AN 天津 TIANJIN
杭州 HANGZHOU 南京 NANJING 沈阳 SHENYANG 成都 CHENGDU 菏泽 HEZE 苏州 SUZHOU
武汉 WUHAN 香港 HONGKONG 呼和浩特 HUHEHAOTE 厦门 XIAMEN 长沙 CHANGSHA
重庆 CHONGQING 郑州 ZHENGZHOU 合肥 HEFEI 宁波 NINGBO 济南 JINAN
目 录
释 义 ...... 3
引言 ...... 4
律师声明 ...... 4
正 文 ...... 6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授权和实施......6
(一)《2019 年激励计划》的批准、授权和实施...... 6
(二)《2021 年激励计划》的批准、授权和实施...... 10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情况...... 14
(一)本次解除限售及的批准和授权...... 14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时间安排...... 14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和条件成就情况...... 15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19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和授权...... 19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9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19
四、结论意见 ...... 21
签署页 ...... 22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四川路桥/公司 指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激励计划》 指 四川路桥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四川路
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1 年激励计划》 指 四川路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四川路桥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控股股东/蜀道集团 指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四川路桥的控股股东
铁投集团 指 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四川路桥的原
控股股东
公司依据《2019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本次解除限售 指 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依据《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剩余部分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而解除限售的事项
公司回购注销《2019 年激励计划》和《2021 年激励计
本次回购注销 指 划》的部分激励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