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7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号),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直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88,287,227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价格为33.98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73.4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734,231.34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8,265,742.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29-00002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
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飞集团”)和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飞集团”)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金额
(元)
新型直升机与无人机研发能力建
设项目、航空综合维修能力提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060594013006917 与产业化项目、直升机生产能力 3,622,108.64
北京东单北大街支行 875 提升项目、应急救援及民用直升
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
及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
新型直升机与无人机研发能力建
设项目、航空综合维修能力提升
中直股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1175052383 与产业化项目、直升机生产能力 30,736,682.84
北京朝阳支行 提升项目、应急救援及民用直升
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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