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6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会议资料
2024 年 12 月 6 日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2024 年 12 月 6 日 9 时 30 分
二、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 14 号,中航发展大厦 A
座 11 层会议室
三、会议会序
(一)介绍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二)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董事、监事及高管回答股东提问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现场参会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现场参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署会议文件
(七)宣布会议结束
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
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5 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
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已经完成会议登记的,且股东大会召开前在现场签到的股东,具备现场参会资格,可以参加现场投票。其他到现场的股东,请自行通过网络投票。
三、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组织,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的股份份额。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
回答。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投票需注意的事项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按其持有本公司的每一份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表决票须写明投票人姓名及持有或代表股数,否则投票无效。特请各位股东用钢笔或碳素笔准确填写,填写表决票时,同意在“同意”栏内填写票数,不同意在“反对”栏内填写票数,放弃表决权时在“弃权”栏内填写票数。投票时按秩序投入投票箱,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工作。
五、董事会秘书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由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见证。
六、与会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遵守并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照相和录像,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
目 录
1、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 1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对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做出预计。具体汇报如下,提请股东会审议。
一、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2025 年预计 同类业务 2024 年 1-10 同类业务
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占比% 月实际发生金 占比%
额/最高额
购买材料、产
采购商 航空工业集团其 品、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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