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4-07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专
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所有
九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汪树青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增补汪树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经调整 后,本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审计委员会 风险与合规
董事 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执行董事:
任永强 C M
朱迈进 M
非执行董事:
汪树青 M
王威 M M
王松文 M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伟德 M M C
李润生 M M C
赵劲松 M M C
王祖温 C M M
C-有关委员会的主席(主任委员);
M-有关委员会的委员。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
定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批准以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为预留股票
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35,8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12.09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步刊登的《中远海能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香港化运船舶融资条件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香港)有限公司就“金海瀛”轮、“金海洲”轮船舶贷款项目的融资条件变更方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中石化 LNG 运输项目 3 艘常规型 LNG 船舶融资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中国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下属的中能兴程、中能兴远、中能兴越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投资建造 3 艘常规型LNG 船舶项目(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3-014 号、2023-036 号公告)的配套融资方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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