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4—4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于近日召开了 202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郭鹏先生、徐新明先生、王胜春先生为本行第九届监事
会职工监事,任期自 2024 年 12 月 12 日起,至本行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与
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任期相同,朱江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职工监事。监事会对朱江先生在担任本行职工监事期间所展现的敬业精神和对本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职工监事简历如下:
郭鹏,男,1976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工程师。曾任北京电子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组织干部处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北京市密云县政府副县长(副局级),北京市密云区政府副区长;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北京冬奥组委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现任华夏银行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徐新明,男,1969 年 2 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华夏银行南京分行
稽核部总经理,南京稽核办公室经理、南京审计办公室经理,上海审计分部副主任、主任。现任华夏银行职工监事、审计部总经理。
王胜春,男,1967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曾任华夏银行风险管理部
副总经理,市场与操作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北京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华夏银行工会副主席、群团工作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鹏先生、徐新明先生、王胜春先生均未持有本行股票;其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行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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