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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430764 证券简称:美诺福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障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等手段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目的和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法、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七条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明会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公司保密事项除外)。
第八条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二)说明会;
(三)股东大会;
(四)公司网站;
(五)电话咨询;
(六)一对一沟通会;
(七)邮寄资料;
(八)广告、宣传单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九)路演;
(十)现场参观或投资者见面会;
(十一)其他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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