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21 17:13:37 股吧网页版
七星科技: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1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430746 证券简称:七星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新疆七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紧跟新时代发展,抓住文化润疆、旅游兴疆重大机遇,拟打造南疆县域(县乡村三级)三农服务综合体,打造游娱购一体的文旅体,以村集体经济为主,通过仓储式新零售模式,使农村居民更加注重个性化、品牌化、多元化的消费体验。

经公司实地考察与沟通,拟与疏勒县洋大曼乡阿亚克其盖图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疏勒县合作社”)共同寻求合作。疏勒县洋大曼乡阿亚克其盖图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拟将其持有的喀什鹧鸪天商贸文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4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款为 450000 元(含税,大写:肆拾伍万元),公司与疏勒县合作社共同作为目标公司的股东(疏勒县合作社持有 55%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一)》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若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3-002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本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962,835,696.56 元,归属于挂牌公
司股东净资产为人民币 266,429,910.58 元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的帐面价值为
450,000.00 元,占本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0.05%,占本公司 2021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0.17%,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
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需经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公司拟打造南疆县域(县乡村三级)三农服务综合体,打造游娱购一体的文旅体,以村集体经济为主,通过仓储式新零售模式,使农村居民更加注重个性化、品牌化、多元化的消费体验,农村市场的消费潜力不断释放。同时丰富县域居民的文化生活,使南疆城镇居民通过电商选择全国各地特色优质农产品,减少交易环节,同时不受地域、时间限制,方便快捷,拉动农产品上行、促进乡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民就业、带动农业数字化转型、购物体验、餐饮、娱乐、网红直播带货等辐射经济效益的升级,增进居民幸福度和营造社会和谐度,形成以规模特色农贸交易市场,助力打造乡村版 shopping mall。

公告编号:2023-002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