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8
公告编号:2020-027
证券代码:430683 证券简称:新中德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武汉新中德塑机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8 月 18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谢国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0 年 8 月 18 日起生效。上述
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93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陈美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0 年 8 月 18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38,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邹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0 年 8 月 18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627,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谢国祥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0 年 8 月 18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93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邓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0 年 8 月 18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 人,会议由谢国
祥主持。
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任命/免职原因
公司正常换届续聘。
公告编号:2020-027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免职/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
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为公司正常换届续聘,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武汉新中德塑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武汉新中德塑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