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1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430683 证券简称:新中德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武汉新中德塑机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光信 光瀛 瑞赢2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和“光信 光瀛 粤来越好 9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三期)” ,拟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认购上述两个信托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收益,充分发挥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含 3,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有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
公告编号:2023-024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购买理财产品不超过 12 个月。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此议案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一般情况下周期短、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也存在一定不可预期性。公司将采取以下方式控制风险:
1、公司拟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持续跟踪理财产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管理,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告编号:2023-024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新中德塑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武汉新中德塑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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