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430671 证券简称:ST 一卡易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黄宏华、高强、徐栋彬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董事刘春莲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无法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董事会秘书于 2022 年 4月 28 日10点 31分邮件给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公告内容,
截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 16 点未收到董事皮强回复,董事会秘书因此无法确认其是否
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广东
省深圳市龙华区三联路与清阳路交叉口兴万和广场米兰时尚酒店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否决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8,681,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
二、否决议案审议情况及否决原因
(一)本次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修改前的内容: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务。
修改后的内容: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务。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6,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反对股数
13,204,130,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4%;弃权股数 15,330,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5%。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4. 反对/弃权原因:
未收到持反对意见股东回复,董事会秘书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 点 50 分
通过邮件询问该议案投反对票股东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时未收到相关股东回复。
持弃权意见的股东:认为该议案内容超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无法律依据。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未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本次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一章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 2021 年 5 月 28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645号的“第四章 投资者保护”相关条款,为保护公司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特提请在《公司章程》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分中增加以下条款: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终止挂牌后 30 天内,由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一
次性现金付款的方式,对其他所有中小投资者股票进行回购,股票回购价格为独立第三方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章程》后续条款的条数做相应递延调整。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350,8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5%;反对
股数 15,330,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4. 反对/弃权原因:
持反对意见的股东:认为该议案首先会侵害公司外部债权人利益,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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