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07
关于对北京紫贝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半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 020 号
北京紫贝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 紫贝龙)董事会、董事覃林波: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2 年半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业绩波动情况
你公司主营业务为测井仪器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提供测井服务。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3,309,344.79 元,上期为 4,759,983.37 元,毛利率分别为-63.82%和 1.29%;2021 年及 2020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
为 16,311,977.12 元和 19,265,796.90 元,毛利率分别为 22.44%和
20.90%。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测井设备和测井技术服务构成,本报告期及上期测井技术服务收入均出现成本倒挂的情况,且与 2021 年及 2020 年全年毛利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特点、测井服务收入及成本构成、该项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等,详细说明该项业务半年度出现成本倒挂,而年度毛利率为正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行业特点、业务是否存在周期性特点、业务量情况、
收入成本归集情况等,说明 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与 2021 年全年营
业收入规模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异议事项及异议董事情况
你公司董事覃林波对 2022 年半年报投弃权票,异议理由主要为:(1)公司未解释清楚留存部分股东股利的原因及后期处置安排;(2)公司部分高管、管理层及部分股东的所作所为给广大中小股东造成实质利益损害。其作为外部董事,不足以有信心采信公司半年报提及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其是否合理存疑,无法确认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该名股东亦对公司 2021 年年报持有异议,主要系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内部管理、考核机制多年不见完善,且存在擅自克扣截留部分股东应收股利的情况。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复显示,某小股东对大股东覃世银和李代甫的股份存有疑问,故对上述两名股东的部分股利暂缓发放,后期将根据核实的实际情况发放。
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小股东对大股东覃世银和李代甫的股份存有疑问的具体情况及留存部分股东股利形成背景,包括不限于权益分派对应年度、实施时间、分派方案、权益分派方式(代派/自派)、账务处理情况、所履行的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等;暂缓支付部分股利涉及金额、留存方式、留存股利账务处理情况、是否涉及权益分派违规;
(2)说明后期所核实的实际情况及发放安排;异议董事覃林波是否就其异议事项与公司进行沟通以及公司对其答复情况。
请异议董事覃林波:
(1)说明公司部分高管、管理层及部分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产生损害的具体情形及判断依据;
(2)无法采信公司半年报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原因及判断依据;
(3)对有关异议事项所进行的调查情况,是否勤勉尽责履行董事职责。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11 月 2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
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
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2 年 11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