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磁:天风证券关于山东中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07
天风证券
关于山东中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天风证券作为山东中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天风证券作为 ST 中磁的主办券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自律规则的要求对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中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超过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支付督导费用,天风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向公司进行了第二次书面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若公司在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公司存在被天风证券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若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天风证券已向公司提起书面催告,并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天风证券发送的第二次书面催告函
天风证券
2021 年 12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