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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12 15:38:31 股吧网页版
新华通: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12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430559 证券简称:新华通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珠海新华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战略规划调整,经公司审慎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珠海新华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等相关事宜与公司股东们进行了沟通。若有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承诺采取回购其股份的保护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以积极态度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对于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
为准。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具体安排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公告编号:2021-011

如异议股东未在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联系地址:珠海市翠香路 274 号第四层商铺

联系电话:0756-6291698

联系人:南策云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相
关事项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鉴于本次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批准,故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新华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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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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