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28
公告编号:2022-039
证券代码:430541 证券简称:翼兴节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大连翼兴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大连翼兴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7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7 月 2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翼兴节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邓军 董监高 董事长
张蕾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公告编号:2022-039
2021 年 11 月,翼兴节能全资子公司大连翼兴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翼兴建筑)与大连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东戴河新区中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结发生 3 起诉讼,累计金额为 20258056.18 元,占挂牌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0.75%。2022 年 4 月 25 日,翼兴节能补充披露上述重
大诉讼事项。
2022 年 4 月,翼兴建筑与大连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结发生诉
讼,涉及金额 11390230.29 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67.14%。2022年 5 月 27 日,翼兴节能补充披露上述重大诉讼事项。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及时披露
2021 年,翼兴节能多个银行账号被法院裁定冻结,相关账户实际被冻结金
额合计 805349.36 元。公司未及时披露,后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补充披露了上述
事项。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中国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决定:对翼兴节能、董事长邓军、董事会秘书张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警示函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警示函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公告编号:2022-039
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大连翼兴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大连翼兴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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