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430527 证券简称:申昱环保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申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 10:00。
预计会期为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527 申昱环保 2020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曹宗盛、李明文律师。
(七)会议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经济开发区牧华路二段 3333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 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财务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 2020 年度公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情况,为保证公司经营需要,公司 2019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状况及未来经营规划,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申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 B 审字(2020)0646 号】。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就上述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此专项说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监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申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 B 审字(2020)0646 号】。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就上述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此专项说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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