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22 18:28:05 股吧网页版
新吉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430517 证券简称:新吉纳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济南新吉纳远程测控股份有限公司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前期财务信息重新进行梳理,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会计差错并进行了调整和更正,涉及 2016年—2020 年相关财务数据。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为前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计提错误导致。报告期内,提供物联网平台技术服务的电子设备原按使用年限 5 年计提折旧,但因技术服务合同到期,现按实际使用年限调整前期计提折旧金额,进行差错更正,并相应调整对应年度营业成本、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盈余公积等数据。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一步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

本次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业绩承诺、超额分配利润等事项,不影响相关年度股票风险警示状态。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
具了专项说明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济南新吉纳远程测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更正后财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上述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了 2016—2020 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下表。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年度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35,205,928.27 -938,312.82 34,267,615.45 -2.67%

负债合计 7,393,367.96 0 7,393,367.96 0%

未分配利润 4,713,163.62 -844,481.53 3,868,682.09 -17.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27,812,560.31 -938,312.82 26,874,247.49 -3.37%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812,560.31 -938,312.82 26,874,247.49 -3.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