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14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430511 证券简称:远大教科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远大朗威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委托)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为了提高资产保值能力、抗风险和抗通胀的能力,适当增加资产配置的多样性,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预计在 2022 年度通过银行金融机构购买不超过 1500 万元的实物黄金资产,存放在银行金融机构保管。
购买黄金资产存在交易成本,如果完成上述资产购置,公司计划长期持有上述黄金资产。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
公告编号:2022-021
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公司本次购买资产为实物黄金,为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因此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004793 号审
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
149,135,600.74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43,548,363.17 元。本次公司预计购买资产不超过 1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比例为 10.06%,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使
用闲置资金购买实物黄金资产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2-021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预计在 2022 年度通过银行金融机构购买不超过1500 万元的实物黄金资产。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无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提高资产保值能力、抗风险和抗通胀的能力,适当增加资产配置的多样性。(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黄金资产具备保值增值的投资属性,一般情况下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不可控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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