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7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430495 证券简称:奥远电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大连奥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 2024年 9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胡剑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3,199,822 股,占公司股本的 59.727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宏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982,251 股,占公司股本的 13.494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小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902,177 股,占公司股本的 13.132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于静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1,250股,占公司股本的 0.91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周宗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452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告编号:2024-02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换届为公司正常换届,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大连奥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大连奥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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