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证券代码:430478 证券简称:峆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113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来山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8,845,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08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公司章 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安 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845,9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 集资金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有关规定,拟修订《董事 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安 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108);《安徽峆一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109);《安徽峆一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1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845,9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拟
修订公司
(二) 0 0% 0 0% 0 0%
治理制度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谢静律师、李丰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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