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2
深圳市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深圳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1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4
第一节 股东 ......4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第五章 董事会 ......1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3
第七章 监事会 ......2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33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34
第一节 信息披露 ......34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34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35
第十四章 附则 ......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
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深圳市方迪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和住所
中文名称:深圳市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2102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37.5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技术总监、技术副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以自主创新产品研发为龙头,以卓越的领
导团队打造顶级的网络信息系统服务,以先进的核心技术和新颖的创新产品成为行业的领先者,在计算机领域中,不断地为国家、为社会、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第十一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凭资
质证书经营),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及购销,电子产品、计算机通讯产品研制、生产与销售,保险箱、保险柜产品研制、生产与销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及安防监控系统,技术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水务与环保技术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及工程建设,电气安装,水务与环保技术的运营服务,水务与环保技术的设备生产和销售,水务与环保技术的自控化集成控制和软件开发;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用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所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
民币普通股。
公司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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