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9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430434 证券简称:万泉河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8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李会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提名李会贤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9,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2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原董事冯华先生辞任,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减少至 4 人,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会贤,董事,女,198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
汉生物工程学院专科学历。2007 年 6 月-2008-年 10-月就职于湖北祥和医药公司,担任
销售经理一职:2008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 月就职于湖北祥和医药公司,担任招商一职,
2009 年 3 月今就职于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苏州分公司总经理。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告编号:2024-021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保证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性,满足了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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