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7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430434 证券简称:万泉河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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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434 万泉河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D 座 10
层 1005、1006 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暂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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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 -2,763,761.06 元(经
审计),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27,002,134.50 元(经审计),挂牌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若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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