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5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430434 证券简称:万泉河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一期 3 栋 D 座
10 层 1005、1006 单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 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马振菊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定信息披露平台
公告编号:2023-027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1,353,654.47 元(未经审计),
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25,599,522.47 元(未经审计),挂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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