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7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430388 证券简称:苏大明世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苏大明世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钟南街 506 号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8 月 6 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向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苏州苏大明世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 2022 年半年度
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2-011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基础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苏州苏大明世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监事意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程序规范,形成的决议没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2-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苏大明世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苏州苏大明世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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