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07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430386 证券简称:大禹电气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
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大禹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9006856169667
承诺主体名称 王怡华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21)年(1)月(7)日
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
承诺有效期
后三个月内
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
承诺履行期限
后三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终止挂牌后三个月
公告编号:2021-002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王怡华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王怡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东为本次回购对象: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公司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每股净资产扣除2020年半年度派发的现金红利后的价格,具体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3 个月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间内将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申请书原件、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有效证件复印件、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亲自送达、快递寄送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快递寄送方式以签收时间为准)。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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