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430380 证券简称:成明节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陕西成明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或者有异议的相关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成明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洪飞无法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 2023 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二分之一的议案》等议案,董事高洪飞先生对以上议案投反对票,认为“1.仅收到公司财务报表和年报,对公司年报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是否完整无法判断;2.公司经营状况逐年恶化,不断计提坏账,收入、利润、资产不断减少,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管理层管理能力存疑;3.被执行人未积极履行义务,公司办公用地为被执行标的,该诉讼对公司有实质关联和影响”。因此无法发表确认意见,故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3 年
公告编号:2024-018
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中签署“对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个别连带责任”的意见。
董事高洪飞为公司投资方北京天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外派董事,其长驻北京,并未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对公司业务情况未进行深入了解。
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近几年计提坏账数已超过 2000 万,大
部分应收账款为公司以往合作的合同能源托管项目,前期因热力公司供热方式的改变及节能效果等原因,双方未达成共识,造成款项迟迟未能收回,导致应收账
款比重较大。公司应收账款账龄 3-4 年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10%,账龄 4-5 年占应
收账款总额的 33%,账龄 5 年以上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46%,账期较长致使坏账计提数逐年增长,且每年计提的坏账金额均经由审计公司严格梳理及审核。近几年公司对于合同能源管理及回款的模式进行了调整,也已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应收账款增长幅度也有所下降。公司将继续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大催收力度,持续降低应收账款的比率。
公司办公经营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B座12004室)被法院强制执行,公司已与法院达成一致,如该经营地址被执行后将与新房东沟通后续租赁事宜,不影响法院强制执行,不影响公司经营。
特此公告。
陕西成明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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