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7
公告编号:2020-069
证券代码:430360 证券简称:竹邦能源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北京世纪竹邦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4 月 1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3 月 17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区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十一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杨君财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卢有平、王天慧、该公司员工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北京世纪竹邦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竹邦能源”)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冯亚林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勇、顾喜艳、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动力”)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宏安
被告三:
公告编号:2020-069
姓名或名称: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以下简称“陕鼓工程”)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杨凯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6 年 7 月 14 日,中铁二十一局与竹邦能源签订《中川兰州机场分布式清
洁能源站建设项目建设施工合同》;2017 年 9 月 1 日,竹邦能源、中铁二十一局
与陕鼓工程签订《合同变更协议书》。因工程付款纠纷,中铁二十一局向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竹邦能源、陕鼓工程及陕鼓工程母公司陕鼓动力共同支付工程款。
纠纷起因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
《北京世纪竹邦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1);2018 年 12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北京世纪
竹邦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2018年 11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北京世纪竹邦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等。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本金 5895444.5 元。
2、判令三被告支付以 9817682.6 元为基础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标准自 2017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至的利息 521278.6 元。
3、判令被告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款数 17370566.6 元为基数以年化利率
18%为标准自 2018 年 10 月 15 日至付清之日至 2019 年 3 月 17 日至为
1310644.94 元。
4、判令被告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款数 15223951.5 元为基数以年化利率
18%为标准自2019年3月18日至付清之日至2019年6月10日至为638154.68
元。
5、判令被告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款数 5895444.5 元为基数以年化利率
18%为标准自 2019 年 6 月 11 日至付清之日至付清之日至。(计算至 2020 年
月 10 日为 796611.84 元)。
公告编号:2020-069
以上诉讼标的额为:9162134.56 元。
6、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五)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
1、中铁二十一局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本项目至今未完成竣工验收。2019
年 9 月 29 日,中铁二十一局、甘肃亿城机电等对兰州中川机场分布式清洁能
源站建设项目工程进行预验收,在项目预验收显示尚有诸多工程未完工的情
况下,中铁二十一局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即项目预验收当天)撤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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