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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08
公告编号:2021-037
证券代码:430360 证券简称:ST 竹邦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北京世纪竹邦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世纪竹邦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2 月 7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2 月 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世纪竹邦能源技术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冯亚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长、时任信息披露事
务负责人
郭贺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1-037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一、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2019 年 5 月,ST 竹邦能与葛洲坝能源重工有限公司因合同执行及付款纠纷
发生诉讼,涉案金额 1,386.66 万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41.24%。ST 竹邦能未及时披露相关诉讼及进展情况,后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
补充披露。
二、股权冻结未及时披露
ST 竹邦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亚林所持挂牌公司股份 14,293,
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73%,冻结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如冻结股份被全部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动。ST 竹邦能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后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补充
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冯亚林和 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郭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 《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 ST 竹邦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冯亚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郭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21-037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方面没有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世纪竹邦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1〕11 号)
北京世纪竹邦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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