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5
公告编号:2021-026
证券代码:430360 证券简称:ST 竹邦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北京世纪竹邦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一)停牌事项类别
申请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未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步披露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公告
√其他,具体内容为: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停牌情况及规则依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五条
公告编号:2021-026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应当申请其股票自持续督导无异议函生效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挂牌公司未及时申请停牌的,全国股转公司可以对其股票实施停牌。”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上海证券和 ST 竹邦能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我公司与
主办券商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1 年 5 月 25 日起解除,因公司无其他主
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故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起停牌。
二、停牌日期
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起停牌。
三、后续安排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准确评估投资价值,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上海证券和 ST 竹邦能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北京世纪竹邦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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