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4-30 16:58:50 股吧网页版
竹邦能源: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告编号:2021-019

证券代码:430360 证券简称:竹邦能源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北京世纪竹邦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
说明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北京世纪竹邦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 212177号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事项段的内容为: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 所述,竹邦能源公司与上海澎润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签订配电柜采购合同,并支付款项 2,373,600.00 元,由于对方工厂无法按时提供相关产品,公司为保证项目进度更换供应商,导致款项挂账。由于该款项未收到回函,且我们未被允许接触上海澎润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核实上述事项的真实性,我们无法就该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说明事项段的内容为:审计报告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竹邦能源公司 2018 年-2020 年发

公告编号:2021-019

生 净 亏 损 分 别 为 25,798,602.63 元 、 17,826,669.27 元 、
17,253,025.45 元,且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竹邦能源公司流动
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52,872,501.79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 所示的或有事项及附注十二所示的其他重要事项,公司存在因合同纠纷产生的未决诉讼、借款未如期归还及股东股权冻结等情况,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竹邦能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认为非标意见涉及事项是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保留意见带说明事项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公司上海澎润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配电柜采购合同,因2020 年上半年生产及物流基本停顿,对方未按协议供货。为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公司采取其他方式解决工程问题。由于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均有损失,现未对协商解除协议达成一致,故在本年审计中对方未回函确认预付款事项。

说明事项基于2018年-2020年发生净亏损分别为25,798,602.63
元、17,826,669.27 元、17,253,025.45 元,且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52,872,501.79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 公司存在因合同及劳务纠纷产生的诉讼、借款未如期归还及股东股权冻结等情况。鉴于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

公告编号:2021-019

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针对审计报告所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公司已经积极采取了措施,具体如下:

公司与上海澎润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协议,因存在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都有损失。公司因临时变更设备成本增加,对方因采购原材料及其他也投入一定成本。双方协商问题如无法解决,公司将采取必要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公司处在业务转型期,开展的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重点项目“兰州中川机场清洁能源站项目”自 2016 年至 2020 年处在建设期阶段,公司持续投入资金,尚未形成收入。公司与兰州中川机场签订《兰州中川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经管理之供热托管合同》,该工程报告期内已基本完工,目前由于公司与兰州中川机场产生合同分歧导致诉讼,公司正积极应诉并尽快与机场和解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在报告期内与战略合作伙伴云南省机场建设集团及甘肃省机场集团加深合作,并与新疆机场集团开展业务合作,进一步深入探讨分布式能源站的可行性及适用机场,并将持续为后续分布式能源站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已与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及海峡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