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26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430350 证券简称:万德智新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武汉万德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15 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屈又宝
6.会议列席人员:副总经理雷锋波、工程总监蔡大伟、董事会秘书李娅芬、监事程虎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16
为了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拟计划在今年原有 3000 万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基础上(详见公告 2023-001)再增加 1000 万的授信额度,本次增加新增授信借款额度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
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拟申请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贷款利率等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有效期内,公司授权董事会办理金融机构授信及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除《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审议的情形外,董事会不再另行召开会议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武汉万德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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