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430326 证券简称:希文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希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00 时。
预期会期 0.5 日。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公告编号:2021-009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326 希文科技 2021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刘天志、廖玉珠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28 号武汉光谷电子工业园三期 8 号厂房栋 7 层(1)
电子零件车间 A 号武汉希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一年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现就公司财务运作情况,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 年预算在 2020 年历史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未来 2-3 年发展规划要求进
行编制。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1-009
鉴于中兴华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建议公司继续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七)审议《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 11,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550,000.00 元。公司将于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八)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
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将公司章程原第一章第四条“公司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28 号武汉光
谷电子工业园三期 2 号厂房栋 2 层 01 室”变更为“公司住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高新四路 28 号武汉光谷电子工业园三期 8 号厂房栋 7 层(1)电子零件车间 A
号”。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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