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9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430277 证券简称:圣商教育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圣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圣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商教育”或“公司”)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
29,786,2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圣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根据《公司
法》的相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圣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院诚盈中心1号楼11层1103
单元。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一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用教育服务创业者和高净值人群,提升商业文
明。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创业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音像制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音像制品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挂牌后将
股份登记存管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机构。
第十四条 公司设置股东名册,具体内容见附件。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证券事
务办公室。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