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颂大教育”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重大投资事项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 否
披露义务
2 其他 前期有关违规事项尚未整改 否
3 其他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有关核查工作 否
4 其他 控股股东负有大额债务和为控股股东提供 是
担保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重大对外投资事项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通过事前审核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并查阅天眼查网站发现,2022 年 1 月,公司之子公司武汉颂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颂大投资”)与武汉博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搏咨询”)共同出资成立了武汉希鑫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博搏咨询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认缴
份额 100 万元;颂大投资认缴份额 8600 万元,根据公司 2022 年半年报有关内容,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颂大投资已全部实缴。
上述对外投资金额 86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82.23%,属于重大投资。公司未就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亦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前期有关违规事项尚未完成整改
截止本公告日,虽经主办券商督促,公司仍未完成前期有关违规事项的整改工作,这些事项包括违规对外担保、违规关联交易、有关对外投资事项和处置资产事项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未如实披露股份代持情况、未规范披露与定向发行相关的特殊投资条款等,违规事项内容详见主办券商前期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等相关风险提示性公告。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有关核查工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但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仍存在尚需进一步核查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和幼儿园旗舰园建设项目款项的真实性问题,以及2018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质押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并因此承担赔偿责任导致募集资金被扣划约1.80亿元,有关募集资金的最终去向以及是否涉及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未向主办券商提供有关募集资金最终去向的自查报告,主办券商亦无法获取有关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等关键资料。
4、控股股东负有大额债务和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风险
根据颂大教育于 2020 年 4 月披露的《股权司法冻结公告》、《关于控股股东
涉及诉讼公告(补发)》等公告,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信托”)与徐春林及其配偶涉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中粮信托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判令徐春林向中粮信托支付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款人民币 52,069,400 元及其利息、相关违约金、律师费,涉及金额合计 54,369,400元。上述纠纷导致徐春林所持颂大教育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含轮候冻结),如果被冻结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颂大教育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0 年 12 月,徐春林与中粮信托签署《关于杭州燕园裕泽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或相应权益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徐春林回购义务履行期限最长延后三年。同月,颂大投资以其持有的武汉颂大童心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49%的股权为徐春林履行债务提供担保。后中粮信托向法院申请撤
诉,2020 年 12 月 30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中粮信托撤诉。2021
年 1 月 20 日,徐春林被司法冻结的 82,378,800 股股份已解除冻结。
公司控股股东徐春林仍负有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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