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8
北京奥凯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5
第五章 董事会...... 18
第一节 董事 ......18
第二节 董事会 ......21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26
第七章 监事会...... 27
第一节 监事 ......27
第二节 监事会 ......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0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2
第九章 通知...... 3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5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36
第十二章 附则...... 3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北京奥凯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Beijing Oilchemleader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第四条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七北路 42 号院 2 号楼 11 层 3 单元 110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1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基于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的与公司事务有关的争议或者权利主张,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及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依靠科技进步,研发和生产和销售高质量的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油(气)井钻井、定向、录井、固井、测井、射孔、生产测试、压裂、酸化、修井、井下作业、试油、试井、采油气工艺、钻完井液、废液处理、油田增产增注、防砂、调剖、解堵、污水处理、油水井物理解堵、油气田压裂液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仪器仪表、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化工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