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430209 证券简称:康孚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选择权贷款业务认股选择权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敖顺荣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签署《选择权贷款业务认股选择权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中的甲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乙方为敖顺荣,丙方为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丁方为敖顺荣。
1.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认股选择权行使期限内,指定投资者有权通过认购乙方持有的丙方股份或增资的方式持有丙方股权。
2.行权期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共三年,在尚未行权前,甲方可以自愿放弃期权选择权。
3.行权金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股权数量为丙方总股本的 4.00%(240 万股),
行权价格为 3.33 元/股。甲方可一次性或分次入股。
4. 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丙方应向意向投资者主动披露本协议的内容,如丙方有其他新股东(包括通过受让股权或增资扩股而成为股东), 则应确保该新股东向甲方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本协议内容,并应放弃对本协议认股权指向丙方股份的优先购买权以及丙方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三、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3-014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签署
〈选择权贷款业务认股选择权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作将有助于为公司带来更多的资源,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因履行上述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的可能性。
五、备查文件
《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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