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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5 16:57:34 股吧网页版
中教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430176 证券简称:中教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北京中教启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现场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0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176 中教股份 2023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制度的要求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能良好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制度的要求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北京中教启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编制了《北京中教启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及《北京中教启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北京中教启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北京中教启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中教启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19)。
(九)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
(十)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15)。

(十一)审议《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16)。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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