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30
公告编号:2022-061
证券代码:430173 证券简称:狮子城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狮子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终止挂牌情况
深圳狮子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23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深圳狮子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2]587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
决定”),并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二、申请复核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
公告编号:2022-061
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已满 5 个交易日,且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
将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终止挂牌。
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狮城”。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邱逸晖
联系电话: 0754-88112121
邮箱:670273958@qq.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汕路与金凤路交界汕头狮子城一号馆二楼
(二)主办券商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 010-68573137
邮箱:dbzq_xpdd@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5 号中商大厦四层
公告编号:2022-061
深圳狮子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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