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04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430173 证券简称:狮子城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狮子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深圳狮子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进入拍卖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因申请执行人李佩桐与被执行人狮子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吴晓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拍卖被执行人狮子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狮子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欧美城文化(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狮子城,证券代码430173)股票4700万股,并于2021年9月7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上述股票进行公开拍卖。此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了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7日依法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05执283号之三),裁定如下:
1、将被执行人狮子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狮子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欧美城文化(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狮子城,证券代码430173)股票4700万股作价人民币59,784,0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李佩桐,抵偿本案债务。上述股票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李佩桐时起转移。
2、申请执行人李佩桐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涉及公司股东狮子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公告编号:2022-001
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狮子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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