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430171 证券简称:电信易通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电信易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的发展,公司拟向江苏银行申请不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
由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艳祥及其配偶于华,董事、财务总监洪艳霞及其配偶顾晓明,董事马辉及其配偶郝伟,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文彬,董事、副总经理刘雪涛及其配偶李涵乔签署《反担保保证书》(自然人反担保)。
公司董事马辉将其名下合法拥有的物业: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8 号 D
座 6 层 705 号房产作为抵押担保进行反担保。
以上内容以公司与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为准,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的公证。
2、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的发展,公司拟向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16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贰年。
由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艳祥及其配偶于华,董事、财务总监洪艳霞及其配偶顾晓明,
董事马辉及其配偶郝伟,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文彬,董事、副总经理刘雪涛及其配偶李涵乔签署《反担保保证书》(自然人反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艳祥将其名下合法拥有的物业: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龙景湾乙区 35 甲号楼房产作为抵押担保进行反担保。
公司董事马辉将其名下合法拥有的物业: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8 号 D
座 6 层 705 号房产作为抵押担保进行反担保。
公司以发明专利《一种视频会议数据安全共享方法》,专利号:ZL 2021 10951721.0,承担最高额质押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向江苏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由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艳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 8 号院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于华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 8 号院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艳祥之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洪艳霞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二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财务总监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顾晓明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二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财务总监洪艳霞之夫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自然人
姓名:马辉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中路 8 号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自然人
姓名:郝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中路 8 号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马辉之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 自然人
姓名:文彬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86 号一区
关联关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 自然人
姓名:刘雪涛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蔡家胡同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 自然人
姓名:李涵乔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蔡家胡同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刘雪涛之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李艳祥、洪艳霞、马辉、文彬、刘雪涛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将其名下合法拥有的物业作为抵押担保进行反担保。不向公司收取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的关联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向公司提供的,有利于公司向银行获取授信和借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由公司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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