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430168 证券简称:博维仕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博维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拟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公司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初始投资金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包括因购买投资产品产生的交易手续费、认购费等)。
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投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投资额度拟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且在任一时点理财产品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告编号:2024-006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本公告涉及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投资总额度限定在适当范围,且购买的为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
通过适度的投资产品投资,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博维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博维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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