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430168 证券简称:博维仕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博维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 点。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168 博维仕 2023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聘请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 23 号嘉汇中心 B 座 502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写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2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董事会工作及治理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出 2023 年经营思路和工作重点。
(二)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写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 2023 年监事会工作作出规划。
(三)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 8,637,885.48 元,盈余公积 2,593,112.92 元,未分配利润-8,488,555.94 元。
2022 年度,公司拟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五)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详见《北京博维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4)和《北京博维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5)。
(七)审议《关于 2023 年银行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拓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结合 2023 年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在新的一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贷款和信用贷款(含还旧贷新),贷款期限一至三年。并继续根据具体贷款业务情况,将在必要时聘请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在办理贷款业务时,授权董事长吴月安先生代表公司在上述贷款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八)审议《续聘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具体议案内容详见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详见《北京博维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