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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1-10
证券代码:430168 证券简称:博维仕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北京博维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168 博维仕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 23 号嘉汇中心 B 座 502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经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就双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解除持续督导关系。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公司就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北京博维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考虑,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
券”)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聘请国融证券担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四)审议《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工作顺利完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决议之日起至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 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华华
电话:010-64450990
传真:010-6445955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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