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430167 证券简称:四利通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北京四利通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分别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参会股东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9:00。
公告编号:2021-017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1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167 四利通 2021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李航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 2020 年度经营决策工作的开展情况和 2021 年度工作的思路,董事会就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作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 2020 年度经营决策工作的开展情况和 2021 年度工作的思路,监事会就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作工作报告。
公告编号:2021-017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 2020 年度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工作及
具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性分析,以 2021 年的经营目标及市场布局为基础编制《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2,002,523.73 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 52,1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六)审议《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定性,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