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2
证券代码:430140 证券简称:新眼光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董事回
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条之规定,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而回购本公司股份,回 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维 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同时公司的发展需要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管理层和员工共 享公司发展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 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3.24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1.62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4年11月29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数据,行业市盈率数据,“专用设备制造业”1个月平均、3 个月平均、6个月平均、1年平均的静态平均市盈率分别为29.76倍、27.04倍、26.11 倍、26.26倍。
关于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的定价原则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一)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成交量为
16,300,000 股,成交金额为26,527,200 元,成交最高价为 2.33元/股,成交最低价 为 1.32元/股,交易均价为 1.62元/股,期间交易换手率为 14.53%。公司二级市场 交易较为活跃,交易均价具有参考价值。
公司本次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具有合理性。
(二)与前期股票发行价格对比分析
1、2019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股票定向发行的 议案,拟以6元/股价格向天津华金锦天医药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 发行500万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为3000万元。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股票 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 neeq.com. cn)上披露的《上海 新眼光医疗器械服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因上述定向发行方案股价过高故而取消,故上述发行价格不具备参考性。
2、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计通过股票定向发行
的议案,拟以1.8元/股价格向于斌如、田柯等8人定向发行2200万股,定向发行募集 资金金额为3,960万元。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议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2年6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 neeq.com. cn)上披露 的《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服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4)。
因上述定向增发方案因相关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报告已过有效期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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