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4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430131 证券简称:伟利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年来受种种因 素的影响,公司业务不断萎缩,尤其是工程项目,原有的技术服务项目客户群 也因大环境的变化,纷纷紧缩开支,减少或者取消与公司的合作,大客户业务 流失。同时,就现有的业务,各项成本费用不断增加,公司需要重新思考新的 经营模式。为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加快业务拓展,更好地实现公司及股东 利益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主动向全国中上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申请公司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聚焦主业,持续加强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 市 场竞争力和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03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 事宜与全体股东提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预计无异议股东。由于公司与全体股东已对终止挂牌事项提前进行了沟通并达 成一致,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 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第 3.2 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终止挂牌事项时无需审议披 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如在股东大会审议阶段出现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虽参加该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 的股东),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制定并审议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以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鉴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 需 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终止挂牌的相关事 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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