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8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430119 证券简称:鸿仪四方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鸿仪四方辐射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3-021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119 鸿仪四方 2023 年 12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工业开发区广利街 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的需要,决定不再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告编号:2023-021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谷凤丹电话:010-61509640;传真:010-69573338(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鸿仪四方辐射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鸿仪四方辐射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