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08
公告编号:2021-025
证券代码:430119 证券简称:鸿仪四方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鸿仪四方辐射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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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119 鸿仪四方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决定不再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具体事项详见《北京鸿仪四方辐射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4)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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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三)登记地点:北京鸿仪四方辐射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谷凤丹电话:010-61509640;传真:010-69573338(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鸿仪四方辐射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鸿仪四方辐射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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